2016年5月17日
两名持担保书的非法劳工,包括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非法入境者及一名印度籍人士,于五月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人员于四月接获警方转介,跟进调查有关一宗非法劳工的案件。执法人员于元朗一个回收场内进行巡查,发现一名三十九岁巴基斯坦籍男子正在拆除废置的冷气机。在检查身分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
另外,入境处于二月一日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进行的「撒哈拉行动」中,执法人员于尖沙咀重庆大的一间餐厅内,发现一名四十二岁印度籍男子正在清洗厨房用具。在检查身分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
两名被捕人士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案件经审理后,各人分别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及二十二个月两星期。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作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