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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南亚裔人士非法工作被判入狱

2016年5月13日

六名持担保书的南亚裔非法劳工,包括五名孟加拉国籍及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非法入境者,昨日(五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于四月十一日联同警务处进行的「权能者行动」中,执法人员于天水围的一个回收场内发现五名孟加拉国籍男子及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六至四十四岁,正在从事搬运及为废置的金属零件进行分类的工作。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六名男子均出示了由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他们为免遣返声请人士。
 
六名被捕人士均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案件经审理后,各人分别被判监禁十五至十七个月不等。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

20-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