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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南亚裔人士非法工作被判入狱

2016年4月7日

两名印度籍及三名孟加拉籍持担保书的非法劳工于四月五日及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人员于去年八月接获警方转介,跟进调查有关一宗非法劳工的案件。执法人员于落马洲一个回收场内进行巡查,发现该五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九至三十六岁,正在从事部件拆解、运送及压缩的工作。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该五名男子出示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及后发现他们为免遣返声请人士。
 
五名被告分别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案件经审理后,各人均被判监禁二十二个月两星期。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

15-0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