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
一名持担保书的越南籍非法劳工今日(三月十七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三月十五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一名五十二岁越南籍女子被发现于屯门一间餐厅的厨房内进行洗碗碟工作。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她出示一张由入境处签发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但无法出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调查人员并于现场发现一份载有其样貌的伪造香港身份证的副本。
调查期间,该女子承认于去年八月以旅客身份入境香港后逾期逗留,于十二月向入境处自首及提出免遣返声请,并获发担保书。其后取得一张伪造香港身份证作求职之用,并在有关食肆的求职面试中出示该伪造身份证。
该女子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项行使伪造香港身份证及一项违反逗留条件,她承认两项控罪,分别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及两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