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
一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今日(三月十六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十五个月。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三月十四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拘捕一名正在食肆厨房内清洗杯碟的三十五岁越南籍男子,并于现场发现一份载有其样貌的香港身份证的副本。调查期间,该男子承认于去年八月非法入境香港后取得一张伪造香港身份证作求职之用,并在有关食肆的求职面试中出示该伪造身份证。
该男子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及行使伪造香港身份证,他承认两项控罪,分别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此外,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