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拘捕两名印度裔香港居民,两人涉嫌干犯协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在港逾期逗留。
两名被捕人士为一本地曲棍球球会的球队经理和召集人,他们早前邀请一队印度曲棍球球队来港参与曲棍球活动,队中二十名成员于去年十月一日由印度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入境检查期间,有关的印度球员声称来港参与曲棍球活动,并出示由该本地曲棍球球会召集人署名发出的邀请信。然而,在获准入境香港后,当中七名球员被发现在港逾期逗留,并提出免遣返声请,其余十三名球员则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
入境处经深入调查后,发现该七名球员在港期间并没有参与任何曲棍球活动。入境处会就他们涉嫌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以及因逾期逗留而违反逗留条件作出拘捕行动。而前述两名印度裔香港居民则因涉嫌干犯协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在港逾期逗留而被拘捕。
有关执法行动仍在进行当中,入境处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被捕,并会跟进调查是否有人刻意安排有关人士来港提出免遣返声请。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此外,违反逗留条件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