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六人

2016年1月20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上月收到有内地居民在寺院工作而违反逗留条件的投诉后,昨日(一月十九日)于荃湾区及油塘区内的两间寺院采取执法行动。行动中拘捕了五名非法劳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被捕的非法劳工全部为男性,年龄介乎28至41岁,而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则为一名女性,年龄为69岁。案件现时仍在调查中。

入境处发言人说:「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2-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