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
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项串谋欺诈及两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的罪名。被告早前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并于今日(四月二日)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二十三岁的被告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与一名内地孕妇在香港结婚,其后该内地孕妇以「单非」孕妇身分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该名内地孕妇于二○一三年三月在被告陪同下两度试图入境香港产子,当时入境处均有就该名内地孕妇的来港目的向他们作出询问。由于入境处对他们的婚姻真确性存疑,遂两度拒绝该名内地孕妇入境,她其后在内地产子。
入境处作出跟进调查并拘捕被告,他承认收取约港币一万元为报酬与该名内地孕妇「假结婚」,从而协助该名内地孕妇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港分娩。此外,被告亦承认当该名内地孕妇于二○一三年三月试图入境香港时,两度向入境处职员讹称与该名内地孕妇的婚姻是真确的,企图协助该名内地孕妇入境。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
发言人警告,串谋欺诈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可处监禁十四年。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