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8日
继二月十六日的联合行动后,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再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昨日(二月十七日)于全港年宵市场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搜查了七个年宵市场的目标地点,包括维多利亚公园、大仙摩士公园、观塘、将军澳、沙田、大埔及上水的年宵市场,共拘捕了五名非法劳工及四名涉案雇主。被捕的五名非法劳工为三男两女,年龄介乎十六至五十四岁。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的雇主则为三男一女,年龄介乎二十六至六十二岁。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