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7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昨日(二月十六日)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及旺角花墟的年宵市场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搜查了十个年宵市场的目标档位,拘捕了三名非法劳工,全为女性,年龄介乎三十七至五十岁。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的雇主则为三男一女,年龄介乎十八至六十一岁。
行动仍在进行中。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