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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孕妇因串谋欺诈及作出虚假申述被囚

2014年11月18日

一名内地女子今日(十一月十八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的控罪,两项控罪各被判入狱十二个月,同期执行。

三十二岁的被告于二○一二年九月与一名香港男子在香港结婚,其后以内地「单非」孕妇身分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二○一三年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当被告于二○一三年一月试图入境香港产子时,鉴于对被告与其港人丈夫的婚姻真确性存疑,入境处遂拒绝被告入境,并跟进调查。其后入境处拘捕与被告结婚的香港男子,他承认与被告「假结婚」,并于二○一三年六月因串谋欺诈被定罪,判监十二个月。

被告在内地产子后,于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试图再入境香港时被捕。于警诫下被告承认与一名香港男子「假结婚」以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港分娩。被告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共判监十二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

发言人警告,串谋欺诈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可处监禁十四年。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18-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