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两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名,今日(十月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六个月。
首被告及次被告分别为一名内地孕妇之香港丈夫及该内地孕妇之胞妹。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的调查发现二十四岁的首被告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与该内地孕妇在香港结婚,其后该内地孕妇以内地「单非」孕妇身分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二○一三年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由于入境处对首被告及该内地孕妇婚姻的真确性存疑,遂展开调查。
在调查期间,首被告承认在次被告的安排下,透过「假结婚」令该内地孕妇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目的是使她能在港分娩,次被告亦承认曾为该内地孕妇及首被告作出有关安排。至于该内地孕妇,她于本年三月试图入境香港但被拒入境。
入境处现正继续调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
发言人警告,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