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一名马来西亚籍带家因涉及管有四本载有他人身分的伪造马来西亚护照,今日(八月一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
该名三十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带家被控一项管有伪造旅行证件的控罪,今日被判入狱三十二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今年四月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登上经土耳其伊斯坦堡前往法国巴黎的客机时被入境处调查员截查。调查员其后在被告的行李中搜出一个信封,发现内藏四本怀疑伪造马来西亚护照。警诫下,被告承认收取了中间人九千元人民币的报酬,将该些伪造护照经香港带到伊斯坦堡交予另一名中间人。
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士管有或使用伪造旅行证件均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