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
入境事务处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宣布由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前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日。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民亦可免签证来港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日。
特区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于本年五月签订互免签证协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当局近日知会特区政府已完成所需内部程序以实施所签协定。根据该协定的相关条文,协定将于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