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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入境诈骗案中被囚

2012年3月7日

一名香港居民牵涉一宗入境诈骗案,今日(三月七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三个月。

该名香港男子承认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控罪。

案情指,三名内地人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登上前往加拿大温哥华的客机时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员截查。他们均出示伪造的香港特区护照及载有他人姓名的登机证让入境处人员检查。

该三名内地人其后承认被告和另一名涉案的香港居民分别为带家及协助他们办理登机手续。经调查后,该两名香港居民均被拘捕。

该名协助内地人办理登机手续的香港居民于今年二月被控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控罪,被判监十六个月。至于涉案的三名内地人则于二零零九年五月被判监十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说:「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处监禁十年。」

发言人续警告:「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虚假旅行证件或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10-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