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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

2011年11月3日

入境事务处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塞尔维亚已确定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前往当地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天。有关免签证入境待遇,由即日起生效。

同时,由今年十一月十四日起,持有塞尔维亚生物特征护照持有人(贝尔格莱德行政当局所签发的塞尔维亚护照持有人除外)亦可免签证前往香港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天。

政府发言人称:「这项安排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在旅游时获得更多方便,并有助加强香港与塞尔维亚在贸易、商业及旅游方面的联系。」

07-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