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或以上申请人可于提交护照申请时选择使用领取护照服务站 /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亲身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请注意,此服务并不适用于以下申请人:
有关领证安排将于领证期限前以短讯方式通知,因此申请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讯的流动电话号码。视乎实际情况,申请人或会被安排到领证柜檯领取护照。
申请人须亲身于领取护照服务站 /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领取护照及持有以下文件:
请参考以下有关各办事处领取护照服务站 /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的数量及服务时间:
办事处地址 | 领取护照服务站数量 |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数量# | 办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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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件(签发)组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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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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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西九龙办事处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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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屯门办事处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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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亦同时提供领取身份证服务
步骤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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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指示放置身份证 | 新智能身份证持有人 (放置身份证于证件阅读器上) 智能身份证持有人 (把身份证插入智能身份证阅读器) |
2 | 进行指模识别程序 | |
3 | 以指模认证确认其于网上申请时所申报的资料正确无误 (只适用于透过互联网/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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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你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须放入该证件以便注销 | |
5 | 领取新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