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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养人来港居留申请表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6页
PDF档案大小: 981 KB

此表格适用于有意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居留的人士。填写本表格前请先阅读有关的「受养人来港居留入境指南」[ ID(C) 998 ]。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组


入境事务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详情 )

亲自递交: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组;或


申请人在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地方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


中国北京市

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七十一号(邮编100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或


中国上海市

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

传真号码:

不适用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13-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