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聘用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公司填写)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8页
PDF档案大小: 1.07 MB

此表格适用于聘用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的申请。填写本表格前请先阅读有关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 ID(C) 991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人须经本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申请人经本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后,雇主的电子邮箱会收到透过系统发出的连结,雇主须经系统填写所需资料及上载下列文件以完成馀下申请。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组

亲自递交: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申请: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组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的申请: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组;或

申请人在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地方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

中国北京市
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或

中国上海市
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

传真号码:

不适用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11-0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