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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适用于聘用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的申请。填写本表格前请先阅读有关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 ID(C) 991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人须经本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申请人经本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后,雇主的电子邮箱会收到透过系统发出的连结,雇主须经系统填写所需资料及上载下列文件以完成馀下申请。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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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
亲自递交: |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申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
传真号码: |
不适用 |
查询电话: |
(852) 2824 6111 |
补充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