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資推廣署StartmeupHK創業計劃; |
(2) | 香港科技園公司各項培育計劃,包括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劃、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劃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 |
(3) | 數碼港培育計劃; |
(4) | 創新科技署企業支援計劃;及 |
(5) |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 |
計劃 | 入境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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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入境指南》 | |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 |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入境指南》 | |
行業輸入勞工計劃 | 《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入境指南》 |
國家 | 每年的名額 |
---|---|
澳洲 | 5,000 |
奧地利 | 100 |
加拿大 | 200 |
法國 | 750 |
德國 | 300 |
匈牙利 | 200 |
愛爾蘭 | 200 |
意大利 | 500(計劃生效日期待定) |
日本 | 1,500 |
韓國 | 1,000 |
荷蘭 | 100 |
新西蘭 | 400 |
瑞典 | 500 |
英國 | 1,000 |
然而,修讀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不包括交換生)獲暫免上述工作限制,他們可於其有效獲准逗留期限內,或在其獲發的「不反對通知書」上所列明的有效期內(如適用),在港從事僱傭工作,兩者以期限較短者為準。
合資格的學生將個別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詳列該學生可從事的僱傭工作類別及條件。
註3:重要通告: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暫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則已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