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港旅客使用「離境易」
使用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的離境旅客可以免登記使用「離境易」:
- 年滿11歲或以上;
- 持有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有效電子旅行證件;以及
- 持有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指定國家所簽發的有效電子旅行證件。
下載合資格使用「離境易」的旅行證件一覽表
使用「離境易」的步驟
離境旅客使用「離境易」時須把電子旅行證件的個人資料頁平放在證件閱讀器上以進行掃描程序。掃描程序完成後e-道的前閘便會打開,旅客便可進入e-道,然後站在e-道內標示的位置望向鏡頭,以便系統核實其容貌。容貌一經核實,e-道的後閘便會打開,旅客便可離開e-道。
註:
- 旅客進入e-道後,須脫下帽子、太陽眼鏡和口罩等遮擋面容的頭飾。
- 電子旅行證件持有人可繼續使用傳統櫃檯辦理離境手續。
- 入境事務處或會不時予以修訂該項服務的旅行證件列表,以及該項服務的使用資格,而不作事先通知。
- 已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訪港旅客,其使用e-道的出入境檢查安排維持不變。
- 合資格的訪港旅客在出入境檢查櫃枱辦妥入境手續後會獲發印有「離境易」標誌的入境標籤,樣本如下:
使用「離境易」e-道
合資格的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離境易」e-道。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訪港旅客使用「離境易」的流程。
「離境易」使用流程
澳洲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澳洲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6歲或以上;
- 持有澳洲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及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澳洲旅客,則無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如更新/更換護照,則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
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澳洲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出示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港澳客輪碼頭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 出示澳洲護照;
- 簽署登記表格;
- 採集指紋;及
- 拍照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設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澳洲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 澳洲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用作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澳洲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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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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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已登記的澳洲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澳洲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 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澳洲護照持有人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
德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德國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8歲或以上;
- 持有德國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及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德國旅客,則無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如更新/更換護照,則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
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德國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出示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港澳客輪碼頭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 出示德國護照;
- 簽署登記表格;
- 採集指紋;及
- 拍照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設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德國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德國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用作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德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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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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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已登記的德國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德國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德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新加坡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1歲或以上;
- 持有新加坡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
- 在登記時,於過去24個月內曾經訪港兩次或以上
如持有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可豁免於過去24個月曾訪港兩次或以上的要求: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
-指定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請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新加坡旅客,則無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如更新/更換護照,則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
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新加坡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出示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港澳客輪碼頭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 出示新加坡護照;
- 簽署登記表格;
- 採集指紋;及
- 拍照
年滿11至17歲的合資格新加坡旅客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前往登記處登記手續,並須出示其出生證明書正本及陪同的父/母或監護人的有效旅遊證件,以供登記之用。﹝如由監護人陪同,須出示合法授權書或法院判決書正本。﹞
登記時,如同時出示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指定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則可豁免於過去24個月內曾訪港兩次或以上的要求。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新增設於香港國際機場指定地點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自助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年滿18歲或以上;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 於過去24個月內經香港國際機場曾訪港兩次或以上。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新加坡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用作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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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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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18歲或以上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11至17歲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持有人的父/母或監護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他/她的有效旅遊證件,以及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書正本或監護人證明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8歲或以上)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1至17歲)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
大韓民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韓國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7歲或以上;
- 持有大韓民國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及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韓國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港澳客輪碼頭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 出示大韓民國護照;
- 簽署登記表格;
- 採集指紋;及
- 拍照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設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韓國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大韓民國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已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大韓民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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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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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已登記的大韓民國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在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大韓民國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大韓民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
(備註: 由2 0 1 6年8月2 2日起,韓國旅客無須事先辦理網上初步登記,便可於香港的登記處直接辦理登記手續。已完成辦理網上初步登記手續但未於香港的登記處辦理登記的韓國旅客,只要符合上述登記資格,亦可於香港的登記處直接辦理登記使用e-道服務,無須出示網上初步登記通知書。於2 0 1 6年8月2 1日或之前已成功登記使用e-道服務(包括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韓國旅客,除非該登記已逾期或其護照已更新/更換,否則無須重新登記。)
泰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泰國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1歲或以上;
- 持有泰國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
- 在登記時,於過去12個月內曾經訪港最少一次;及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如持有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可豁免於過去12個月曾訪港最少一次的要求: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
-指定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請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
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泰國旅客,則無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如你更新/更換你的護照,則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泰國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出示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港澳客輪碼頭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 出示泰國護照;
- 簽署登記表格;
- 採集指紋;及
- 拍照
16歲以下的合資格泰國旅客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前往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並須出示其陪同父/母或監護人的有效旅遊證件,以供登記之用。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已登記的泰國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新增設於香港國際機場指定地點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自助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年滿16歲或以上;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遊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 於過去12個月內曾訪港一次或以上。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泰國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泰國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用作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泰國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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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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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年滿16歲或以上的已登記泰國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16歲以下的已登記泰國護照持有人的父/母或監護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他/她的有效旅遊證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泰國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6歲或以上)
泰國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6歲以下)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泰國護照持有人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
經常訪港旅客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8歲或以上;
- 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及多次旅遊簽證(如適用);
- 持有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請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
- 未持有上述第(3)點所列的其中一種證件的旅客:
-所持有的有效旅行證件無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及
-在登記時,於過去12個月內經香港國際機場曾訪港三次或以上。
-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持有以下國家護照的旅客,如欲使用e-道服務,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與該國協訂的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安排,登記使用e-道服務。請按以下國家名稱以查閱有關資料。
大韓民國
新加坡
德國
澳洲
泰國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或香港國際機場的e-道登記處(請參閱附圖的位置)免費登記使用e-道服務。
香港國際機場e-道登記處位置圖
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上午7:30-下午11:00 |
登記時合資格的旅客須出示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或由已參與這項安排的航空公司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有效的旅行證件及多次旅遊簽證(如適用),以及簽署登記表格、採集指紋、拍照及在已登記的旅行證件貼上條碼標貼。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設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 外交或公務護照。
- 在更新資料時,曾於過去12個月內經香港國際機場訪港三次或以上。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旅行證件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已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經常訪港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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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經常訪港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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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記手續
已登記的經常訪港旅客須填妥在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經常訪港旅客取消登記e-道服務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持有人,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 年滿11歲或以上;
- 持有有效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下稱「電子通行證」)及附有有效訪港簽注;
- 在申請「電子通行證」時已向內地發證機關簽署同意書,授權香港入境處使用其儲存於「電子通行證」芯片內的指紋模板作核實身份之用;及
- 在首次使用電子通行證來港時,使用傳統櫃檯並成功辦理入境及登記手續。
使用e-道
合資格的電子通行證持有人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電子通行證平放在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已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電子通行證持有人可使用設置於機場、港珠澳大橋、啟德郵輪碼頭、港澳客輪碼頭及中港客運碼頭的自助查閱機查閱是否符合資格使用e-道服務及赴港簽注剩餘次數。
澳門居民使用e-道服務
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澳門居民,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1) |
年滿11歲或以上;及 |
(2) |
(i) |
持有有效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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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持有有效期均不少於一個月的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
登記
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可在設於以下地點的e-道登記處免費登記使用e-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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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道登記處地點 |
開放時間 |
1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e-道登記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2 |
中國客運碼頭 |
入境大堂 (入境櫃檯後) |
上午10:00–下午6:00 |
3 |
港澳客輪碼頭 |
入境大堂 (入境櫃檯前) |
上午10:00–下午6:00 |
4 |
啟德郵輪碼頭 |
出入境大堂 |
上午9:00–下午5:00 |
5 |
港珠澳大橋 |
入境大堂 ﹝入境櫃檯後﹞ |
上午9:00–下午5:00 |
在上述任何登記處辦理登記時,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須出示其有效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合資格的澳門非永久性居民須出示有效期均不少於一個月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及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登記人須填妥並簽署登記表格、採集指紋及拍照。
11至17歲的合資格澳門居民須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前往登記處進行登記,並須出示其出生證明書正本及父/母或監護人的澳門身份證,以供登記之用。(註:澳門出生的登記人須出示由澳門民事登記局發出的辦理身份證用途的“出生登記之敘述證明”或記載有關出生登記的“全文副本證明”)如由監護人陪同,須出示合法授權書或法院判決書正本。(註:如任何上述文件並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須附上經核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澳門永久性居民亦可於澳門的自助服務機辦理預先登記。在一般情況下,成功登記後約三個工作天內,便可享用e-道服務。(註:合資格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只可在上述的香港e-道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澳門永久性居民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或已更換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因身份證晶片問題或正常續期而獲重發除外),必須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方可繼續享用e-道服務。
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如遇下列情況必須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方可繼續使用e-道服務:
- 登記通知書上列明的登記有效期屆滿;
- 登記使用自助過關時所申報的資料(例如個人資料)已變更;
- 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已更換;或
- 已取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更新資料的服務是免費的。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澳門居民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澳門永久性居民須將已登記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澳門非永久性居民須將已登記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已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取消登記手續
18歲或以上已登記的澳門居民如欲取消登記,須填妥在以下連結下載或由管制站索取的取消登記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澳門身份證、澳門特區護照或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作核實。
11至17歲已登記的澳門居民如欲取消登記,其父/母或監護人須填妥在以下連結下載或由管制站索取的取消登記表格,並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同時出示其本人的澳門身份證、護照或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以及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書正本或監護人與登記人的關係證明作核實。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澳門居民取消登記使用e-道服務(適用於18歲或以上)
澳門居民取消登記使用e-道服務(適用於11至17歲)